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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4-10-22 文章来源: 浏览:104次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3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我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需要网上申请,登陆日期:10月10日—10月25日,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上办事”,再点击“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在线办理”,进入注册页面。网上申请的同时须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给党政办公室,纸质材料由学校统一向荷塘区教育局申请定期注册。具体时间截点安排如下:
1、申请人网上报名(10月10日—10月25日);
2、提交纸质材料到学校办公室(10月31日上午12:00前);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网上下载生成);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书非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且在2008年以前认定的,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无法查询验证的,则应同时提供申请人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3、聘用合同复印件;
4、株洲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打印填写前两行);
5、省学分系统打印的培训学分证明(汇总版);
6、前一年的年度考核证明(首次注册的提供前一年度的考核证明,非首次注册的提供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三、有关政策及规定
我校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39号)执行。
(一)注册对象
1、首次注册期满人员。
2、在株洲星雅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在岗教师。
3、以前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符合湘教发〔2015〕39号文件消除暂缓注册的条件,已达到首次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可再次申请注册。
4、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师,都为自愿注册。
(二)教师培训学分要求
申请首次注册者,前五年内教师培训学分不低于240分;工作时间不足五年的教师按每年不低于48学分累计;首次注册因学分不足而暂缓注册的教师,修满首次注册所要求的学分(240分)加上暂缓期内应修学分(每年72分),方可完成首次注册。
首次注册期满人员再注册教师培训学分不低于360分。
(三)年度考核要求
申请首次注册人员,须前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首次注册前一年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师,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
首次注册期满人员五年一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注册结论为:暂缓;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注册结论为:不合格。
四、联系方式
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孟文菁
联系电话:0731-22999555 / 13574846040。
株洲星雅实验学校
202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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